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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4直播网
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21〕9号)和《关于推行<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体群字〔2020〕50号)要求,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一步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以下简称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工作,提高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场馆信息化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升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 (一)场馆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免费低收费开放应覆盖晨晚练等群众健身高峰时段,不得全部安排在用餐高峰等群众健身需求较低的时段。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服务全年不低于3000人次。 (二)场馆应结合自身情况,为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人群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并按照《体育总局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体群字〔2020〕194号)要求,保障老年人参与健身活动的基本权益。 (三)场馆要充分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特别是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到场馆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滑冰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并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场地名称、服务时段、收费标准等内容。 (四)场馆要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强化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管理,保障健身群众健康安全。同时,要充分发挥场馆的多元功能,通过提供场地等方式积极支持配合所在地开展防疫工作。 (五)场馆所属体育主管部门要规范场馆委托经营,突出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强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不断提升场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领导,推进场馆信息化建设和对场馆开放的督导 (一)场馆要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和<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体群字〔2020〕50号)要求,积极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疫情防控需要的开放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开放预约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进出馆人员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布设赛事直播系统,增强群众参与、观赏和分享赛事活动的趣味性、便捷性。 (二)场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1.建立完善日常客流量监控系统,实现场馆所有进出口出入人次信息化统计,数据实现视频化储存。 2.提升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场馆主要活动区域、进出口无线网络全覆盖;建立场馆赛事、活动预约服务系统。 3.按《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标准执行,切实做好与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www.js365.org.cn)的对接联通。 4.我省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大型体育场馆应在2021年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并实现与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其他正在建设或符合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大型体育场馆一并实施。 (三)场馆要通过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www.js365.org.cn)上报信息数据,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信息上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0〕117号)要求,填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计划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名称等内容;原则上,应在2021年8月底之前,将场馆接待人次等开放使用信息数据与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联通,并实时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呈现。以上有关信息数据将作为国家体育总局和我省对各地场馆开放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场馆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报送和发布信息数据的审核把关,保证报送和发布的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并组织享受补助的体育场馆在场馆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开开放方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是一件重大民生实事,各市(州)体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场馆开放服务的重大意义。要明确场馆开放服务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充分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基本权益。 (一)做好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须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规定分配使用2021年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并督导各地按规定加强资金的监管。场馆在满足群众个体合理健身需求的前提下,要把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完善场馆信息化运营环境,以及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特别是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在场馆开展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提供场地服务,优先保障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滑冰公益性赛事活动和培训。 (二)加强场馆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各市(州)体育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此项工作,加快进度,充分利用场馆已有设施设备,坚持高效节约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履行政府招标采购程序,按相关要求、规定配置符合参数的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加强对场馆开放服务的监管。各级体育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要限期整改。要注重绩效目标监管,各场馆要组织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对开放服务绩效的监控。各单位需认真填报《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于3月1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 2021年7月起,省体育局将对各场馆的《开放服务方案》落实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开放服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馆进行督促整改。 四川省体育局 2021年2月9日 来源:央视新闻【声明:“泸州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责编:李翔 编辑: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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